崇文区非遗保护中心召开非遗保护资金使用研讨会

文:张飞云 图:杨光

  2008年9月29日,崇文区非遗保护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使用召开研讨会。

  在全市率先推出在第一个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同时,崇文区政府一次性投入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并出台了《崇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与扶助下,崇文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些项目用这笔资金帮助大师收徒授艺,使濒危的项目后继有人;一些项目用这笔资金编辑了书籍、拍摄了影像资料,使濒于失传的绝技得以整理和记录下来。我区在全市率先推出的这项措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中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但同时,在资金的具体使用中,部分项目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项目资料、传承人作品收集整理与保护中,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在第二批崇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产生的同时,区政府再次投入近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为继续做好资金的使用与落实,解决好第一批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区非遗保护中心于9月29日至30日,邀请原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办公室主任、北京市群艺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石振怀和北京市群艺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马瑞增两位专家,会同区非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共同探讨保护资金下一步的使用办法,会议由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兼区非遗保护中心主任魏瑞峰主持。在听取了我区目前非遗保护资金使用情况的介绍后,二位专家推荐了兄弟区县及外省市一些有益的经验,就下一步的资金使用办法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与会人员在深入探讨的基础上,就非遗保护资金的使用形成了共识,并拟就了初步工作方案。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20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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